
崔新群,女,山东沂源人,博士,讲师。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,获法学博士学位。主要研究方向为立法学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。现任山东省宪法学研究会理事、山东省交通法学研究会理事。曾获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模拟法庭大赛优秀指导教师。
一、教学方面
承担《宪法学》等课程的教学工作。
二、科研方面
(一)科研项目
2019年主持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“泰安市乡村战略实施中的村规民约问题研究”;
2022年主持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“乡村振兴背景下泰山文化的传承与发展”;
2022年主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课题“高端智动力助推乡村振兴问题实证研究”。
(二)学术论文
1.基于地权改革与社会治理的乡村振兴法治思维.中国不动产法研究,2020,(CSSCI)
2.后立法时代下我国立法的刚性与弹性-以全国人大组织法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的修改为例.《上海法学研究》,2021,(CSSCI)
3.从村规民约看我国乡村组织振兴发展路径.山东农业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21,(AMI)
4.药物临床试验中女性平等参与权的问题研究.医学与法学,2022,(JST)
5.语用学视角下的立法意图分析.法律方法,2022,(CSSCI)
6.论荣誉权何以不能——兼及名誉的事实形成.私法,2024,(CSSCI)
7.代表个体特征如何影响履职意愿──基于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建议的实证分析.人大研究,2025,(AMI)